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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批传播“法轮功”证据被查获

1999-08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肖玉华 我有话说

本报长春8月4日电(记者肖玉华)日前,吉林省公安厅在当地居民委主任、李洪志亲属见证下,按照法律程序对李洪志的一处住宅进行搜查,又获得一批有关李洪志传播“法轮功”的证据材料。

这次搜查到的材料主要有:(一)李洪志的户口复印件。复印件中的李洪志页信仰一栏写“信仰佛教”,出生日期是1952年7月7日;(二)李洪志购买长春市开运小区5号楼越层式住宅的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份;(三)李洪志的妻子李瑞近年在长春、北京等地医院就医治病的票据、诊断书和大量药品;(四)李洪志举办“法轮功”学习班的一些原始收支票据;(五)李洪志本人的一些原始证书和证件,其中有长春市职工初中文化考核合格证、森警支队身份证和工作证、气功教师证、吉林省气功康复研究中心顾问及气功教学咨询部气功师聘书等;(六)李洪志所谓“法轮研修中心”规划示意图及要点(征求意见稿),详细记录了“法轮研修中心”的预建地址、规模、投资、建筑风格等,这个中心拟建于河北省怀来县,占地1000亩,是“法轮大法”修炼弟子、修炼佛家大法的圣地;(七)李洪志书架上供着的3尊貌似李洪志的佛像、6个小佛像、香炉及印度等地产的檀香;(八)有关李洪志及传播“法轮功”照片多幅;(九)李洪志印制的3种名片200余张;(十)李洪志巨幅打坐画像(1.2×1.6米)及李洪志编造“法轮大法”的一些手稿、讲义、笔记、参考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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